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明年1月1日起,央行關于非銀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的新規施行,支付寶、微信支付這些賬戶5萬元以上的大額交易要上報了。
今日,騰訊財付通發文辟謠稱:“當日現金交易 5 萬元以上才要上報,個人客戶當日交易 50 萬元以上才要上報”。
此外,報告大額交易是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履行的三項核心反洗錢義務之一,不影響個人正常交易,上報的主體是支付機構。